材料是防爆电动葫芦具有防爆功能的基础,防爆电动葫芦对材料的要求更加严格,主要要求如下:
1、防爆电动葫芦的标牌或吨位牌应用黄铜或不锈钢制作,其厚度不应小于1mm。
2、当防爆级别为IIC时,车轮踏面及轮缘部分应采用不因撞击、摩擦而引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铜合金或其他无火花材料制作。
3、防爆电动葫芦电缆滑车的滚轮和运行行程限位开关的碰轮,应采用青铜、黄铜或表面电阻不应大于109Ω的工程塑料制作,当防爆级别为IIC时,电缆滑车的牵引线应当采用不锈钢钢丝绳。
4、橡胶缓冲器应符合JB/T8110.2的规定,聚氨酯缓冲器应符合JB/T1.833的规定,且表面电阻不应大于109Ω。
5、对于运行小车采用手动运行方式的防爆电动葫芦,其链条或链轮等应采用无火花材料,如不锈钢等材料。
防爆电动葫芦具有结构紧凑、自重轻、体积小、起重能力大,当厂房内充满爆炸混合物时,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,是改善劳动条件,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利工具,因而成为合理工艺过程中必备的机械设备。
欢迎技术类投稿,经采纳将发布至“设备技术”推广宣传,扩大企业知名度、影响力。投稿内容不得有版权纠纷的内容或图片。
投稿邮箱:加载中,微信公众号:起重商桥,请将投稿内容发送至邮箱/公众号即可。
微信客服